美國

美國資料

美利堅合眾國(英語:United States of America、United States,簡稱:America,縮寫:USA、US),簡稱美國,是由50個州和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組成的聯邦共和立憲制國家。美國本土位於北美洲中部,東臨大西洋,西臨太平洋,北面是加拿大,南部和墨西哥及墨西哥灣接壤。除阿拉斯加州和夏威夷州之外的48個州都位於美國本土,阿拉斯加州位於北美大陸西北方,東部為加拿大,西面和俄羅斯隔著白令海峽,夏威夷州則是太平洋中部的群島。此外,美國在加勒比海和太平洋還擁有多處領土和島嶼地區。 

1783年脫離大不列顛王國管轄,建立國家。美國雄厚的政治、經濟、科研、工業及文化實力,目前唯一的超級強國,在經濟、文化、工業及科研等領域都處於全世界的領先地位 

美國移民條件

申請資格:

  • 年滿21歲

  • 無犯罪記錄

  • 無任何教育程度及語文能力要求

  • 需提供資金來源証明 (自身的收入,投資收益,贈予,遺贈,繼承等)

  • 主申請人可為配偶及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一起申請

  • 只需投資50萬美元並至少僱請十位僱員(認可的低就業地區) 或 
    只需投資50萬美元到區域中心的指定項目,而間接僱請十位僱員

居住要求:

所有永久居民每年必須留在美國為180天 ( 6個月 ) 以上,否則有可能被視為放棄其永久居留的身份。

 

申請計畫:

  • 美國的投資移民計劃,稱為EB-5(職業移民-第五優先類別)

  • 只需至少投資50萬美元

  • 申請人居住滿2年後,即可申請永久居民綠卡

  • 申請人居住滿5年後,並通過英文考試及入藉考試合格,即可成為美國公民

 

美國移民所需檔案

  1. 全家人的身份證、未成年人的醫院出生證明

  2. 全家人的戶口本

  3. 全家人的當前有效護照,過期護照(如有)

  4. 結婚證書、離婚證書公證(如未婚,提供未婚公證)

  5. 夫妻兩人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公證(如是大專以上學歷)

  6. 子女監護權的公證(限離婚者)

  7. 全家人的出生公證

  8. 三張護照規格照片

  9. 資產證明文件(根據客戶實際出具所需文件清單)

 

美國移民程式

1.  收集檔及簽訂合約,審核申請檔及將資金存入託管戶口

2.  為客戶將所有I526申請材料遞交美國移民局

3.  I526申請通過

4.  投資的公司開業

5.  面試通過,赴美國報到

6.  可獲得2年期臨時綠卡,可自由出入美國

7.  在第2年客戶申請正式綠卡

8.  獲得正式綠卡

9.  在第5年可申請成為美國公民

 

美國移民優勢

每個人都有他或她希望永久居留在美國的原因,而擁有美國綠卡提供了實現

這些目標的衆多好處:

  1. 成為合法永久居民,享有其他美國居民的同樣福利。

  2. 可在美國的任何地方工作、生活、或擁有自己的自營業務。

  3. 可受益於美國公民的學費。

  4. 低成本的美國生活,例如: 消費品、服務、住房比大多數國家較便宜

  5. 學生可在美國上大學工作,使學生能支付他們教育費的一部分,並能同時繼續研究生課程。。

  6. 美國提供了很多金融,社會和教育的權利:公立學校,衛生和醫療照顧,社會保障和教育。

  7. 經適當手續申請後, 投資者可帶其他家庭成員至美國,在 5 年後取得美國國籍,成為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

 

美國移民常見問題

1.)我的綠卡可被取消嗎?得到綠卡後如何保持?

答:一旦你收到一張綠卡,保持它只有兩個必須條件:

a. 不可成為被移除或不予受理;最常見的方式是嚴重犯罪而被定罪

b. 你不可放棄美國作為你的永久居留地。

(只要不打算定居其他地方,那麼在法律上你還是美國的居民。)"放棄居住權" 規則是對于合法永久居民有一個重要的限制。當你在美國境外超過半年,而未提前通知移民局,可被視作放棄居留。法律規定,你可以自由地出國旅遊,前提是你的行程是“臨時性”。一般來說,移民局將離開美國超過 6 個月視爲 “非暫時” 。因此,建議在出發前先取得 “再入境許可證” 。如果你持有綠卡,離開美國超過一年,在重新入境時會遇到困難。這是因為移民局認爲離境長於一年可代表放棄居美。即使未滿一年前回美,爲免遇到麻煩,避免全面檢查,應在六個月內返回。** 一個常見的誤解是若保持綠卡只需每年進入美國至少一次。事實是如果你離開是為了令其他的國家成爲你的永久居地,你便放棄了美國永久居住權。再次一提,移民局會以行判斷你真正的住處並非美國的各種信號。另一方面,在美國以外的國家逗留超過一年,並不意味著你就會自動放棄綠卡。如果你一開始的目的只是暫時性離境,你仍可保持你永久居民的身份;雖然,你可能不能再使用你的綠卡作為美國入境檔。你必須在駐地的美國領事館申辦作為回歸居民的特別移民簽證或得到所謂的再入境簽證。

2.)我需要離開美國旅行超過一年,有什麼我可以做的嗎?

答:你可以申請回美證,有了回美證,你甚至可以一年後,直到重入國許可的有效期限返回美國。再入境許可簽發兩年。你不能續簽重入國許可,但你可以返回美國的時間很短,並申請一個新的。第二個這樣的回美證將被授予在兩年前,但後來的只能在同一時間內批准的一年。

3.)綠卡有效期是多久?

答:a. 如通過婚姻獲取綠卡,而兩年內未婚,你應該獲得有條件綠卡,有效期為兩年。

b. 通過投資(EB-5),亦會獲得有效期為兩年的有條件綠卡在以上兩種方法下,必須在兩年期滿之前的 90 天內申請拆除條件。一旦批准,將取得無條件綠卡。申請不可太早或太晚,如有問題應該諮詢律師的意見。如沒有刪除附帶條件,綠卡將於兩年後無效,永久居民身份亦將被終止。無條件綠卡十年有效。並不意味著十年後你不是一名合法永久居民,只是卡本身變得無效。你必須使用表格 I90 申請新卡。

4.)銀行 “託管” 賬戶怎樣保護我反對我輸錢的風險?

最初投資者把投資存款放在代管銀行帳戶中。當建立了代管銀行帳戶後,資金繼續屬於投資者。律師或銀行與資金的投資者有協定,僅當該呈請經美國移民局批准後才會要求釋放從帳戶釋放資金。

5.)什麼是 "託管" 帳戶,及什麼時候將投資者的錢轉移到這個賬戶?

答:託管銀行帳戶是在一家銀行建立的一個合法、 計息帳戶。這種類型的帳戶常用在房地產、 商業和個人財產的銷售。

 

6.)申請法永久居民的過程?

答:第一步是: 申請 I526 外國企業家簽證,並提交相關證明檔案。簽證申請人應允許大約六到十二個月完成領事處理,個別領事館在處理時間上會有差別。

第二步是: 申請 I829,消除 EB-5 投資者限制條件呈請AOS 申請的批准或 EB-5 簽證批準意味著投資者的配偶和合資格子女有被授予條件合法永久居留 (CLPR) 兩年。要穫得無限期在美居留權,必須移除限制條件。未能刪除條件可令 CLPR 狀態終止和將可能引致移除訴訟。去除條件的要求的是通過在 CLPR 身份獲得後第二周年前的 90 天期限內提交呈請。遞交呈請前,外來投資者必須完成投資企業和遵守已經因投資創造10 個就業崗位的要求。投資人還必須證明成為 CLPR 後無間斷地維護該項投資。該專案的合夥人將提供合理必要的檔支援投資者作出申請條件去除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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